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山东财经学院。
“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
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2月24日,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确定了全省2008年—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立项规划建设单位,山经与山财两校以实质性合并为前提联合申报,被选审授予为新增博士规划建设单位。山东省政府审时度势,极力促成两校合并,两校领导深明大义,终于,“山东财经大学”第一次出现在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上。
2009年6月,山东省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进行公示,明确“山东财经大学(暂定)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1年4月,教育部致函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经济学院与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筹建山东财经大学,筹建期限为1年。
2011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组建山东财经大学(筹)的通知,撤销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的建制,山东经济学院与山东财政学院正式合并组建为山东财经大学(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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