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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5年毕业证样本
发布时间:2020/8/21 浏览:293次

历史沿革

1949年   成立“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8日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50年  400名学员完成学业毕业

1950年7月,400名学员均完成学业毕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奔赴工作岗位。毕业学员几乎遍布包括新疆、西藏在内的全国各省市和少数民族。朝鲜战争爆发后,有十余名毕业生奔赴前线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1950年  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为国家培训了一大批县妇联主任以上干部、女法官和保教干部。

1961年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停办

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做出的精简机构的决定,1961年3月,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

1978年  恢复办校

1978年9月,康克清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恢复妇女干部学校,全国妇联党组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筹备组克服困难,重新创业,1979年3月学校开学,各项工作走上正轨。

1984年 学校更名并获批成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

1984年3月,学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7月,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开始举办两年制大专班,创建、开办妇女运动、学前教育管理、法律三个系。

1987年  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  接受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的评估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

1993年  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

1990年春节,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率书记处班子到学院现场办公,提出要选择新校址,把学院扩建为女子大学。1993年1月,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暨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1995年  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

经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  转制为普高本科院校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  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6年  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教育部下发教高函【2006】9号文件,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7年  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2007年9月,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社会工作、女性学、会计学、法学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协议。

2010年  实施《中华女子学院2008-2010年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方案》进行了教学机构调整,设立七个二级学院和三系二部,即社会与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职业)学院、外语系、计算机系、金融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2011年  成立中华女子子学院理事会

2011年3月,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3年  首次招收研究生

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首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30名。

2017年9月,学校获批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学校。

 

学术交流

2013年6月17日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女性学系和加拿大Nipissing大学性别平等与社会公正系、社会福利与社会发展系联合主办的"政策与实践中的性别平等:中国与加拿大的经验"学术交流会议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第六报告厅召开。加双方就"中国残障妇女状况与发展研究"、"防止性骚扰的立法"、"男女同龄退休"、"中国妇女参政政策研究"等性别与公共政策领域的热点议题做讨论。

2013年8月24日全国高校女子体育研讨会暨首都高校第四届女子体育论坛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全国各地高校的专家学者就如何上好女生体育课,如何给女生创造参与体育的机会,如何做好高校女子体育研究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2013年1月25日,法学院副院长李明舜、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全国妇联儿童部副局级巡视员向阳、北京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高蕾、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刘会丽、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北大法学院特聘诊所指导教师于蓉分别作了主旨发言,并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的老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6月,现有教职工506人,其中专任教师 249人,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省部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学校教师深度参与国家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妇女/性别研究形成优势和特色。

学校于2008年11月启动了首届"中华女子学院学术团队"申报评审工作,2009年1月经校学术委员会答辩评审有5个学术团队被评选为中华女子学院首届学术团队。有7人休学术假,为大部分教授配备了科研助手。

教学建设

本科

截止2009年,学校设立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84个,其中有10多个项目得到北京市教委的立项。建设了社会工作、学前教育、法学和会计学4个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了12个校级教学团队,其中1个教学团队成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1个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了14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有3门课程成为北京市精品课程;建设了5门双语课程建设项目;3本教材成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评选了2本校级精品教材;建设了特色专业和特色教材8本,有3本教材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3本教材成为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建设了妇女儿童发展与教育实验示范中心,并成为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了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学实验室20余个、教学实习基地68个,其中有1个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北京市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不断总结教学成果,共有25项教学成果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其中2项教学成果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研究生

学校于2008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首批合作专业有4个,分别是:社会学、学前教育学、民商法学和会计学。2010年,新增企业管理和金融学两个合作专业。截止2013年,学校共有硕士生导师24人,在校生27人。

2010年,首届毕业生6人顺利毕业,并因学业突出得到了东北师范大学的肯定。其中,1/3的学生考取名牌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2/3同学选择在北京、深圳等城市就业。

2012年12月,学校成功获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3年开展培养社会工作(妇女服务方向和妇女维权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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