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北公学——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1937-1941)
1937年,为了培养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校长成仿吾,副校长罗迈(李维汉),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
毛泽东主席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
1939年6月上旬,党中央决定将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延安工人学校四校合并,组成华北联合大学,开赴敌人后方办学。
1939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为了培养更多抗战干部,决定复办陕北公学,又称后期陕公,校址在延安北门外原址。
(二)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1-1949)
1941年9月,陕北公学(后期)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
1943年,延安“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并入延安大学。
1944年,行政学院并入延安大学。
(三)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49-1954)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迁到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元坊;一部、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
(四)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
1954年,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元坊迁至西安南郊。
(五)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六)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2-1963)
1962年,西安政法学院、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
(七)西北政法学院(1963-2006)
1963年8月,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陕西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文革”期间,学院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
1979年,学校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1980年,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2000年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高校。
(八)西北政法大学(2006至今)
2006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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