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在1980 年成立的湖南省劳改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89 年建立成人中专性质的湖南省劳改干部学校,1996 年成为普通中专,并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期间一直由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主办主管。2003 年7 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成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主办主管部门变更为湖南省司法厅。
学院系"人民警察在职培训"与"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两翼发展。共有学生4000人(含政法干警试点班、三年制专科和五年制专科)左右。监狱劳教在职人民警察培训,既有常规的新警岗前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也有心理咨询、狱内侦查等专业知识培训,常年培训量4000余人次。
建院以来,在湖南省司法厅及湖南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员工艰苦创业、 立足行业、服务社会,学院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的"双师型"队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近200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学院设有执行系、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和政教部、基础课部、警体训练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有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法律文秘、电子政务、涉毒人员矫治、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信息安全、经济管理等12个专业。
学院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完善,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5个。校内图书馆、校园网、电子阅览室、警察心理行为训练场、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心理测评中心、速录室、汽车驾驶训练场、警体馆、警务战术训练场、射击场等场地及警用训练器械一应俱全;司法鉴定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武术搏击俱乐部、驾校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专业实验实训条件。
学院坚持警务化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制度化、思想教育经常化、生活规范化、内务标准化、行为礼仪化的"五化"养成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学院紧贴基层一线对政法类人才的思想素养和技能要求,围绕"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培养目标,着重突出铸警魂、强警技两项人才标准。 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注重学生"德、能、行三维一体"全面发展。学生除接受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外,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升学到对口普通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创办30多年特别是开展高职教育11年来,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强化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契机,坚持"立足行业、融入行业、服务行业、提升行业"的办学定位,确立"立足警字凝特色、服务行业谋发展、突出实践抓教学、依靠质量求生存"的办学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学院以校地、校狱(所)合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与基层一线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的密切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所。学院以顶岗实习的方式向合作单位输送人才,以解当地警力不足的矛盾;合作单位为我院提供实习实训条件,行业专家进行现场理论指导和实战锻炼中"传、帮、带",实现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在提升教学水平的同时也解决了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在近3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累计为政法系统和社会相关机构输送各类专业人才2万余人,开展行业和社会培训6万余人次。学院多次被省教育厅、司法厅评为"省教育先进单位"、"教学管理优秀学校",被授予"湖南书香校园"、"省直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
人才培养
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监狱、劳教、公安等政法工作需要的人民警察和检查官、法官、律师助理人员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实用型法律服务与管理人才。
作为湖南省司法警官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发展,着力抓好职业培训,年培训人数近3000人次。正规办学以来,学院共培养合格毕业生4000多人,培训司法人民警察2万多人次。学院正在加快湖南省司法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建设,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条件优越的培训中心即将在新校区落成。
学院资历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和学生警务能力培养。校内办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武术段位考试站、驾校、武术搏击俱乐部,羽毛球专业训练队,设有刑侦暗室、模拟法庭、武术搏击俱乐部、驾校、计算机房、语音室等实训场所,成立了散手、跆拳道等专业队,加强对学生实用技能的训练。先后设立普通话等级测试、英语A级考试、计算机合格考试(信息化岗位工程师)、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点,对部分职业技能具备了组织考试和发证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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