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46年7月,为适应建立东北根据地对大批专业干部的需要,东北银行总行在佳木斯举办了第一期短训班。
1948年3月,东北银行总行从佳木斯迁到哈尔滨,总行短训班设在哈尔滨市田地街。
1948年12月,总行训练班随同东北银行总行由哈尔滨迁到沈阳市,训练班设在沈阳市小南门里伪交通银行旧址。
1950年6月,东北银行总行决定在东北银行干校的基础上扩建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并拨款东北币5亿元作为建校经费。1950年7月25日,干校从沈阳迁到长春市人民广场银行大楼。
1952年10月23日,国务院、教育部决定将东北计划统计学院、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合并,成立东北财经学院。经过调整,原东北银行专门学校的部分教师、职工和专科学生迁往沈阳,并入东北财经学院;在保留部分教师、职工和高职科学生的基础上,开始筹建银行学校。
1958年9月29日,吉林财贸学院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停办。
1969年11月,吉林省革委会在“加强战备”、“藏干于民”、“建立农村红色根据地”的口号下,加紧部署和动员全省广大干部插队落户。与此同时,决定撤销吉林财贸学院。
1970年8月,吉林省革委会决定原吉林财贸学院、省财贸干校、省商业学校、省粮食学校、省供销合作学校五校合并,成立吉林省财贸学校,校址设在长春市斯大林大街82号原吉林财贸学院院址。
197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吉林财贸学院。
吉林财贸学院历经恢复、发展和改革开放办学时期,逐步建设成综合性财经高等院校,成为省属重点高等院校之一。
1992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吉林财贸学院划归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税务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担负为全国税务系统和吉林省培养高级税务和各类财经管理专门人才的任务。
2000年在高等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学院又划归吉林省,成为省属院校。
2004年初,长春税务学院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高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6月,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14人,其中专任教师57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42.9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50%。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应用经济学学科规划小组(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新世纪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
学科建设
截至2018年6月,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2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有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审计、金融、公共管理、保险、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吉林省高校品牌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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