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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毕业证样本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360次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原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2000年6月,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是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等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2008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该校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12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确认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转设,并更名为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思政部共10个教学系(部),34个本科专业,分布于工、管、文、艺四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9711人。学院现有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省级教研项目2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精品课5门、省级优秀课程29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材三等奖3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创新奖,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国大学生第二、三届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国家教育部优秀组织奖。

本部吉林建筑大学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是1956年国家城市建设部创建的长春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是吉林省第一所土建类中等专业学校,也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正式成立“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成为吉林省唯一的土建类本科高等学校。1962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的背景下,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停办并改回中专。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复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恢复本科建制后,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速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升。199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成功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等18个院部,开设本科专业45个,涵盖工、管、理、艺、文、法六大学科门类。

管理机构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机构设有: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科研处、人事处、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办、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教学组织机构设有: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技术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九个教学系(部)及图书馆和网络中心。院领导及系(部)主任均由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目前在校生近10000人,学制四年,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吉林建筑大学学院城建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特色
在专业布局上,以城市(镇)建设为服务面向,形成以土建类专业为主,与土建类交叉、复合的科技类、管理类、文学艺术类学科、专业为开拓和延伸的专业布局。

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上,鼓励学科专业融合,鼓励学生跨专业、学科选课;鼓励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走学产研(设)相结合的道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

师资队伍
院长为曾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北华大学校长的教育专家担任。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聘请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教师到我院任教。任课教师中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占50%以上。学院引进专任教师470 人,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47人,占教师比例的5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25人,占专任教师的48 %;另聘有兼职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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