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省司法厅警察训练总队,以下简称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江西政法学院,后经院系调整,1981年成立江西省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江西省劳改工作警察学校,1995年更名为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1983年成立江西省司法学校,2000年3月,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与江西省司法学校成建制合并为江西司法警官学校,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西司法警官学校升格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同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的职能。学校隶属江西省司法厅领导,教育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2003年被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被江西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五星级人民满意单位",被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首次面向全国招生,有来自16个省市的学生走进了校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同年底,江西省司法厅决定自2010年起,全江西省司法厅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由学院承担。在校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数占毕业总人数的5%左右。计算机、英语、警体、汽车驾驶等专项技能作为实践性教学必修课。
学术研究
科研成果
法律事务、刑事执行和司法警务3个省级示范专业,2门省级优质课程。2007年,学院《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学院是全国2所拥有国家精品课程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之一,也是江西省55所高职院校中第3所获此殊荣的院校。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资深教授担任督学,还聘请了外籍教师任教。学院教师主持完成教育部、司法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课题2项,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教育规划课题、教改课题45项,1项教改课题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2年,学院教师已人被增选为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人荣获省级教学名师奖。2004年,学院成功承办江西省武术散打锦标赛,并获得高校组团体第1名和8个单项第1名。2005年,法律系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学院代表队参加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共夺金牌19枚、银牌8枚、铜牌9枚,获得高校乙组金牌总数第二和总分第四名的好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荣誉称号。2014年10月,学院代表队参加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散打项目比赛,共获得8枚金牌、10枚银牌、1枚铜牌、一个第五名,并荣获高校专科组团体冠军。
学科建设
2006年,叶群声同志任课程负责人的《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唐星同志任课程负责人的《民法原理与实务》分别经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推荐为全国精品课程候选课程。发表论文247篇,其中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编或参编专著、教材83部,完成司法部课题3项,完成省教育厅课题3项,获得省教育厅立项课题5项。学院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骨干教师,学院资助攻读在职研究生。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行政法原理与实务》),有7门江西省高校省级精品课程(《行政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法律原理与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学》、《中文亚伟速录》、《大学语文》),有2门司法部部级精品课程(《法律原理与技术》、《中文亚伟速录》)。另有1项省级优秀教材(《行政法原理与实务》)一等奖,有2项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有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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