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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毕业证样本
发布时间:2021/1/3 浏览:482次

历史沿革
江西水利电力学院

1958年,伴随着中国水利电力建设的高潮,江西省人民委员会为适应工农业生产和技术革命的需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促进全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飞跃发展,决定创办江西水利电力学院。

1958年6月28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筹办江西水利电力学院。同时任命副省长邓洪兼任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校长。

1958年10月,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教学大纲,经过第一届院务委员会讨论,正式提出本科生培养。

1958年至1961年,学院共招收本科生和专科生563名。

1962年,因国家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一度停办。

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
1965年,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改建为江西水利水电学校 。

1978年,恢复专科层次办学,成立江西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合署办学。

1980年,江西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更名为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

江西水利专科学校
1983年12月,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更名为江西水利专科学校。同年,学校的部分资源并入江西水利水电学校(1985年7月与江西水利技工学校合署办公)。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1987年,江西水利专科学校更名为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成为水利电力部直属院校。

1992年,学校更名为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是国家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院校。

1998年,开始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现南昌航空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

南昌工程学院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更名升格为南昌工程学院。

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8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签署协议共建南昌工程学院。

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同年10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同年12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年,被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

2014年10月,被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5年12月,该校鄱阳湖流域水工程安全与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成为学校第一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2018年5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截至2018年5月,学校设有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士官学院、瑶湖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教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386人,开设53个本科专业,在两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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