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4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军区军工部党委决定建立一所军事工业学校,培养和训练兵器工业技术和管理干部,学校后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11月2日,沈阳解放,辽沈战役结束。东北军区军工部随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军区由哈尔滨市迁到沈阳市。
1950年6月,军工部划归东北工业部,改为军事工业局,学校因此改为军工局工业专门学校;暑期,因当时军事工业部分转人和平生产之故,奉上级指示,学校规模缩小,大部分教职员及学员并入东北工学院。
1951年8月,奉工业部指示,学校在原有兵工学校的基础上扩充为正规大学性质的兵工专门学校——东北兵工专门学校。
1953年2月25日,二机部发文通知,东北兵工专门学校于该年2月底结束,兵工专业教师及二年级上、下两期全体学生调入北京工业学院,基础技术课程教师调至二部二局其他中等学校(沈阳)工作,下余全体职员及全部普通课程教师仍在沈阳原校址。从3月1日起,另行组成一个土木建筑中等技术学校,校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土木建筑技术学校(沈阳)”,简称为二部基建学校。学校隶属关系由部二局领导改由二部八局直接领导。
1953年9月3日,第二机械工业部发文通知,经中央高等教育部批准,原土木建筑技术学校(沈阳)改名为东北建筑工程学校。
1954年4月,学校奉命由“东北建筑工程学校”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工程学校”。
1955年5月6日,根据建筑工程部发文通知,学校名称由原“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工程学校”改为“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工程学校”。
1956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发文称: “根据你校专业设置及发展远景,为使你校更好地担负起培养建筑机械方面中等技术人才的任务,经部批准将你校改名为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机械学校。”
1958年5月,由于形势需要,建筑工程部决定把部属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沈阳建筑机械学校合并创办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6月18日,沈阳计划经济学校并入沈阳建筑机械学校。
1959年7月中旬,按建筑工程部党组指示,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改名为沈阳建筑材料工业专科学校。
1968年8月,沈阳建筑工业专科学校改建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工业学校。
1973年9月,沈阳建筑工业学校更名为辽宁省建筑工业学校。
东院
1951年10月,沈阳市技术干部学校成立。
1952年9月,沈阳市技术干部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
1953年10月,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工业学校。
1955年10 月,沈阳市工业学校更名为沈阳工业学校。
1956年7月,沈阳工业学校更名为城市建设部沈阳城市建设工程学校。
1958年10月,城市建设部沈阳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升格为辽宁省建设学院。
1964年5月,辽宁省建设学院改建为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
1973年9月,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辽宁建筑工程学校。
合并升格
1977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两所中专合并组建辽宁建工学院,由辽宁省领导。
1978年10月,学校划归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领导。
1979年11月,辽宁建工学院更名为辽宁建筑工程学院。
1984年7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2000年,因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划转辽宁省,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8月,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并入沈阳建筑工程学院;11月,辽宁建设职工大学并入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2004年,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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