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51年3月12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签发了第178号文件,决定创办东北教师学院。同年4月,改称为东北教育学院。
1951年5月21日,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下发了《为批准成立东北教育学院并任命董纯才、吴伯箫为正副院长》(东政人字111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东北教育学院,院长由当时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兼任,副院长由著名文学家吴伯箫担任。校址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二段,后于1952年迁至皇姑区维德街(现辽宁中医学院所在地)。
1953年5月1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下达了《关于调整、整顿东北区师范专科学校的指示》,将辽东、辽西、沈阳、旅大、吉林、松江、黑龙江等七所师范专科学校调整合并为三所院校,即东北教育学院、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及大连师范专科学校。
1953年5月29日,国家政务院第180次政务工作会议批准决定:沈阳师范专科学校和东北教育学院合并,改名为沈阳师范学院。
1953年6月12日,正式下达文件任命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局长车向忱兼任东北教育学院院长,学院由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直接领导。
1953年9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转发中央教育部通知:为统一师范院校名称,决定将东北教育学院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郭沫若亲笔题写了校名。
1953年9月20日,举行更名大会,沈阳师范学院正式成立。院长由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车向忱兼任,副校长由吴伯箫担任,并兼任党总支书记。
1954年2月,吴伯箫同志调任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社长,为加强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松江省教育厅厅长唐景阳同志被任命为学院副院长。
1955年9月,学校设立了附属中学,当年招收了初一、高一的学生。
1956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成立俄语研究班,当年从俄语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学生22名,学习期限为2年。
1957学年是沈阳师范学院大发展的一年,学院增设了物理专修科,设置了外语系。
1958年7月,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委决定,成立一所省属综合性大学,由沈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历史系、外语系的英语专业、数学系、物理系与东北财经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的部分组建而成。沈阳师范学院图画课师生调给鲁迅美术专科学校,函授教育出调出,单独成立辽宁函授学院,1962年迁往安东(丹东),改名为辽宁函授学院。调整后的学院损失了实力最强的中文和历史系,以及大量的珍贵图书、教学设备、馆藏文物等,学生仅剩152人。学院的政教系、外语系的俄语专业、教育教研室的全部教师和中文系、历史系的部分教师以及学院的部分干部保留下来。同时沈阳教师进修学院并入沈阳师范学院,学院主管部门由原来的东北人民政府改为沈阳市委文教部和沈阳市教育局。
1962年,省委根据中央关于调整的方针,对省属高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决定将沈阳师范学院以办文科为主,停办地理系,将历史系全部并入辽宁大学,生物系并入辽宁师范学院,物理系和化学系并入锦州师范学院。同时将辽宁师范学院的英语专业和旅大师专的英语科并入该校。
1965年3月17日,国务院批转《高教部关于试办工农半读高等学校审批问题的请示》,全国各地掀起了半工(农)半读运动。出于疏散城市人口的战略考虑,辽宁省委要求沈阳师范学院到朝阳山区办学,沈阳师范学院只好别离故园,搬迁到朝阳边杖子公社姑营子大队办学。9月13日起,分两批迁往朝阳。
1965年10月19日,学院举行了迁校更名大会,学院正式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由邢宪章担任,院长继续由白潞担任。
1969年12月31日,省革委员会决定撤销锦州师范学院,并将该院的物理系、化学系调入辽宁第一师范学院,学院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工业基础系和农业基础系。
1973年7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学院组建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锦州分院,并将物理、化学两个系掉回锦州,与原锦州师范学院旧部在旧址上上建设了锦州分院,领导班子由军代表李晓涛担任。粉碎“四人帮”后,辽宁省革委会决定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迁回沈阳,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学院领导关系确定为省、市共管,以市管为主,同时决定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锦州分院改为锦州师范学院。
1978年12月9日,在新城子区兴隆台公社的临时校址隆重召开了迁校庆祝大会。
1980年暑期以后陆续迁到市区第33中学校址。
2002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办学规模
截至2013年,学校有教育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教育硕士研究生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政治学院)、社会学学院、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古生物学院、科信软件学院、粮食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戏剧艺术学院、司徒安国际雕塑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6个二级学院。
2012年,沈阳师范大学开始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是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共同培养教育管理(含高等教育管理)二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4年7月,沈阳师范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协议。从2015年开始,在联合培养周期内,华东师范大学每年划拨专门计划与沈阳师范大学为辽宁省联合定向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依据定向培养计划数量和专业方向,华东师范大学在沈阳师范大学相应专业聘任兼职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
学科建设
截至2014年,学校有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特色学科项目2个、培育学科项目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性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首批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 有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授权点12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具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25个,国家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基地2个,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升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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